海南省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经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为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决定组织第二次征集高职(专科)批志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8月21日19:00-8月22日15:00 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的“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 二、征集志愿院校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仅限于剩余计划的我省高职院校。详见《高职(专科)批文史、理工类第二次征集计划表》,不列入表中的学校和专业不能填报。 三、征集志愿条件 投档成绩达到250分且档案处在“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可自主决定填报本次高职(专科)批的征集志愿。文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可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海南省考试局 2016年8月21日 高职(专科)批文史、理工类第二次征集计划表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