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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广西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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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桂考院〔2011〕7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2011年各普通高校在广西的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便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
      桂考院〔2011〕7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2011年各普通高校在广西的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便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5号)的要求,结合广西招生工作实际,请你校按要求及时填报2011年在广西招生来源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5号)。
  
  二、填报时间
  
  凡2011年在广西招生的普通高校,其招生计划必须经我院以分学校、分专业招生目录的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请各校务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本校2011年在广西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事宜的说明报送我院。由于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不及时,致使我院未能如期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或者公布的计划不准确、不完整,其责任由学校自行承担。
  
  三、填报说明
  
  (一)关于填报形式。为了便于备案、整理公布,各高校需以纸介质和网上填报两种方式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纸介质报送(主要用于备案、校对)格式要求与教育部计划编制软件《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规定格式一致,可使用该软件生成计划报表,加盖本校公章后寄给我院;网上填报请使用教育部的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填报完毕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二)关于招生计划数。各高校应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来源计划如实填报,如报来的计划总数与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有出入,应作详细说明;如未作说明,我院将一律以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总数为准。在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高校可自行调整本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招生计划、科类一旦向社会公布,即不得更改。
  
  在网上填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科类、层次、学制、计划性质(指非定向或定向)、计划形式不同的,要分开填写;科类不同、层次不同、学制不同、计划性质不同、计划形式不同的招生计划,不要相互包含(专业名称相同但科类、层次、学制、性质、形式不同的招生计划要分开作不同的记录)。
  
  (三)关于二级办学机构报送办法。为了便于高校进行后续管理,各高校的独立学院的招生计划应单独填表,原则上应加盖所属高校公章。
  
  (四)关于科类。2011年,广西的考生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艺术文类等五个科类。高校可对应地把本校在广西的招生专业分成五个科类在教育部计划编制软件中按“考试科类”填写报送。
  
  广西区属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广西艺术学院除外)、使用广西艺术统考成绩的本科层次的非广西区属院校艺术类专业(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大学的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外)、专科层次的非广西区属院校的艺术专业(教育部批准的部分艺术类高职或专科专业除外),其专业类细分为:文史+美术类、文史+音乐教育、文史+音乐表演、文史+音乐文化传播、文史+舞蹈学、文史+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史+广播电视编导;理工+美术类、理工+音乐教育、理工+音乐表演、理工+音乐文化传播、理工+舞蹈学、理工+播音与主持艺术、理工+广播电视编导。
  
  拟使用或认可广西艺术统考成绩的(除教育部批准同意的学校和专业外),必须将计划明确落实到细分后的相关专业中。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专科艺术类专业(除教育部批准同意的学校和专业外)必须使用广西艺术统考成绩。
  
  (五)关于院校代码和名称。所有院校的代码、名称及其主管部门代码、名称均以教育部所规定的代码、名称为准,不得自行更改。在2011年5月1日以后才获得教育部批准更改校名的高校,今年在我区招生仍使用教育部下达计划中使用的学校名称。
  
  (六)关于专业代码和名称。填报专业代码和名称均应以教育部制订的专业代码和名称字典库为准。本科层次的专业不能使用仅限于专科层次使用的专业代码和名称,专科层次的专业也不能使用仅限于本科层次使用的专业代码和名称。如果学校需要向社会公布分支专业名称,可在“专业方向”一栏填写清楚,我院将按专业国标名称(专业方向)向社会公布,但上报电子注册数据时,专业名称均以教育部的字典库为准。
  
  (七)关于计划性质。定向和非定向计划要分开作不同的记录填写,对于定向招生计划,请在备注栏写明定向范围或定向单位。
  
  (八)关于计划形式。为了便于录取管理,我区把招生计划分成4种形式:1—普通,2—预科,3—独立学院,4—高职、高专。在网上填报时需对各专业选择对应的“计划形式”。
  
  由于报送数据的需要,以及收费的不同,“高职、高专”的招生计划形式,学校应在专业备注栏填写清楚是“普通专科”还是“高职专科”(“普通专科”与“高职专科”录取收费标准有区别),未注明的一律按“高职专科”处理(包括录取费用的收取标准)。
  
  (九)关于录取批次设置和志愿设置。
  
  1.我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分12个批次,具体如下:
  
  本科批次设置,共9个批次。即: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提前批(含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批、本科第一批A类、本科第一批B类(含预科和学校申请安排在B类的专业)、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
  
  高职高专批次设置,共3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2.我区2011年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设置模式,具体如下:
  
  (1)按顺序志愿设置的批次是:
  
  本科共4个批次。即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提前批(含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本科第二批预科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
  
  高职高专共2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2)按平行志愿设置的批次是:
  
  本科共4个批次。即本科第一批A类、本科第一批B类(含预科和学校申请安排在B类的专业)、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
  
  高职高专共1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普通批。
  
  (3)自主选拔录取批只设1个院校志愿,供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填报,填报的志愿必须是本人所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校之一。
  
  (十)关于本自治区所属高校的计划公布与计划执行。
  
  1.预科类。去年招收有预科生的区属高校,在上报的来源计划表中,各专业招生数应包含预科直升学生数,在办理预科生直升手续后,我院将从该校招生计划总数中相应减去预科直升数(即:执行计划数=公布计划数-预科直升数)。
  
  2.本自治区所属高等学校面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3+2”形式五年制高职,以及三二分段制小教大专阶段招生学生的注册计划包含在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的总数内,我院在公布时将予以注明,高职(专科)录取时,执行计划数=公布计划数-(对口招生录取数)-(“3+2”直升招生录取数)-(三二分段制小教阶段招生录取数)。
  
  (十一)关于定向计划。本自治区以外的高校的定向计划要注明定向单位,并必须先与定向就业单位签署定向就业意向性协议。定向协议书原件必须随招生来源计划表一起报送,否则将不予落实定向计划,而将该“定向”计划直接转为非定向计划。
  
  定向招生的专业范围是: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按教育部规定,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我区录取时将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十二)为真正落实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同时,便于考生向招生院校咨询有关信息和接受社会监督,我院将在招生目录中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院校的所在地、院校招生期间的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因此,各院校报送来源计划表时,必须认真负责地注明本校的详细通讯地址及招生期间的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
  
  四、校对招生计划
  
  为了确保向社会公布的各高校招生计划准确无误,我院将给高校提供一次网上校对的机会,网上校对计划的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各高校要切实重视招生计划的校对工作,落实校对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校对本校的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计划数等)。网址为:
  
  教育科研网用户:http://pgjh.gxeea.edu.cn(IP地址:210.36.254.43)
  
  其他电信供应商用户:http://pgjh.gxeea.cn(IP地址:218.65.204.243)
  
  核对计划系统的登录用户名为院校代码,密码自行设定。设定方法为: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功能,按“院校代码_自定义6位数登录密码”格式作为主题,发送给“zb4500-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设置。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16号
  
  邮编:530021
  
  联系部门: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联系电话:0771-5337949、5337500、5337945(传真)
  
  联系人:黄基荣黄坚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gxeea.cn
  
  六、其他
  
  (一)各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请按教育部要求按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便我院通过该平台下载并在本院网站上集中公布。
  
  (二)广西考生数量多,生源质量好,高考竞争激烈。我们热切希望外省各高校多向广西投放招生计划,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各校提供简明、快捷和良好的服务。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考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考方案
  
  为保持普通高考方案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经研究,我区2011年普通高考方案继续保持不变。即保留2010年普通高考方案中的“3+小综合”科目设置、普通高考试题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采用原始分录取、本专科招生统考合一、英语听力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网上远程录取等9项内容。为了便于考生和中学备考,现将我区2011年普通高考方案公布如下:
  
  一、关于普通高考全国统考科目设置
  
  (一)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外语科考试包含听力部分考试。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二)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文/理)、外语3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2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
  
  二、关于体育、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
  
  (一)全区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只进行身体素质统一考试。身体素质考试内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双手原地后抛实心球、800米跑。
  
  (二)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
  
  2.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乐理、听音记谱、视唱,选考科目为声乐、器乐、舞蹈。
  
  3.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选考科目为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科目为:普通话语音、专业素质(面试)、即兴表演(含形体测试)。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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