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相关规定,结合《 清华大学 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内容, 清华大学 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将于2016年1月举行艺术特长测试,拟认定艺术团艺术特长生候选人68人,其中计划给予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60分录取政策9人,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政策59人。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199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及 清华大学 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三、测试办法及要求 清华大学 2016年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类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上述招生项目将从初试考生中择优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1:10,两个名额(含)以上的,从第二个名额起,每增加1个招生名额,增加5名考生入围,若某项目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 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项目只需要参加一次专业测试。 文化课考试在初试结束之后进行,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类只有入选复试的考生才具备文化课考试资格;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考生可在专业测试后直接参加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生,但划定入围分数线时对文、理科生分别划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