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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3月2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下发《山东省高等教育(本科)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草案)》《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职院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草案)》,并就两个草案首先向高校随后还将向社会征求意见。 两个指标体系分别就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设立了不同的三级具体指标。据了解,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的要求,我省将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估的新机制,对不同的高校制定不同的办学标准、人才培养和质量评价体系。这项工作已于今年初启动,此后每年高考前将发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质量年度评估报告》。(记者 王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