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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疆内其他地区的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按在校学生25% 的比列享受免学费政策。

  2、根据财教[2009]442文件精神涉农中职专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入校时,先足额缴纳学费,待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到位后返还学生)。

  3、凡来我院就读中职的初、高中新生,其中,农村户籍以及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入学的第一、第二学年每人每学年可获得国家1500元补助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5、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6、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帮助特困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7、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资助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8、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特困生助学金:为帮助解决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在校学习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院设立此助学金。特困生助学金最高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9、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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