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及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省教育厅签发的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我院学习期间还可以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考试,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拥有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服务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积极协助毕业生享受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负责推荐就业,也可参加全省统一专升本考试,继续深造。
奖、助、贷学金政策
特惠政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减免第一年学
费的2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4000元/年
学院“振华”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000元/年
二等助学金800元/年
学院“振华”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