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医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始建于1949年,位于文化名城保定市。是经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医学院校。2005年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医疗保险实务、医药营销等13个专业。学院有着优越的办学条件,教室、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多媒体、计算机室、阅览室、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备齐全、先进。学院有附属医院三所,教学医院50所。河北职工医学院建院五十多年来,在教学、医疗、科研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人才,他们在各级医疗卫生战线上发挥着骨干作用,为我省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已与河北大学合并,融入河北大学后的职工医学院必将在招生规模、办学层次、育人环境、教学质量等方面跨上新台阶,迈出新步伐。

二、录取原则:

1、全部采取网上远程录取。
2、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对同一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我校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志愿调剂的顺序进行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5、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标准: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分500元/生.年、8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三个标准。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北职工医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证书。

 
 
联系方式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154号 邮政编码: 071000
电 话:(0312)5097497 5079000 传 真:(0312)5097497
网 址: www.hebmc.edu.cn 联系单位: 河北省职工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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